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管制(微波、高週波紫外線等電磁波)

一、非游離輻射的定義及其對人體健康之影響:
(一)
  輻射(radiation)是一種能量傳遞的方式,稱為輻射能, 其電磁波譜(Electromagnetic Spectrum)分佈範圍由零赫茲的直流電一直延伸至1032 赫茲的宇宙射線,其中能量較強的輻射可破壞生物組織細胞,源自原子核內各種變化所產生之α、β、γ及X射線等,被定義為游離輻射(Ionizing Radiation簡稱IR)。而能量較弱之輻射,並不會破壞生物組織細胞內各種原子和分子,被定義為非游離輻射(Nonionizing Radiation,簡稱NIR)。

(二)
  非游離輻射之頻譜範圍從OHz至2.4×1015Hz,包含項目有60赫茲之高壓輸配電線、變電所、調頻廣播、行動電話基地台、微波爐、高周波電焊機、雷達、衛星通訊、紅外線、雷射、可見光等。

(三)
  非游離輻射對人體之生物效應及流行病學的研究方面:依八十六年本署委託國立陽明大學執行相關研究計畫報告指出,國外在過去一、二十年來己經有相當的研究。然在研究輻射頻率範圍、輸出功率大小、研究對象、與實驗設計方法上,均有相當程度的差異,所以在結論上仍非常的分歧,而絕大部份的研究結果仍是:並無明顯的證據顯示,長期或短期暴露於電磁輻射的環境下,會與某些特定生物效應(如腫瘤)有直接關係。又依經濟部標準標檢局八十九年四月十三日標檢(八九)三字第OOO四六三九號函指出,國際上包括國際衛生組織及美國、歐洲(包含瑞典)等政府及相關機構,均長期進行相關研究,惟對於超低頻電磁輻射對人體是否有害,以及何種範圍以下為安全或何種範圍以上為危險,均尚無醫學上之定論。

以上資料來源: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

資料協助:高週波塑膠熔接機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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